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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简称“全国对外友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民间外交事业的全国性人民团体,以增进人民友谊、推动国际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为工作宗旨,代表中国人民在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广交深交朋友,奠定和扩大中国与世界各国友好关系的社会基础,致力于全人类团结进步的事业。全国对外友协贯彻执行中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民间友好工作,为实现中国的和平发展与和平统一大业服务,为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而努力奋斗。全国对外友协的各项活动得到中国政府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赞助,已设立46个中外地区、国别友好协会,与世界上157个国家的近500个民间团体和组织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主要任务是: 

  开展中外民间友好交往,组织代表团互访,举办纪念庆典,倡议和主办研讨会、洽谈会、论坛等交流活动,增进与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建立信任,发展友谊。

  推动国际合作,建立交流机制,搭建合作平台,促进中外双方在经济、科技、人才等多领域的务实合作,为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开展中外民间文化交流,派出和接待文化艺术团体和人士进行友好访问,举办演出和展览,促进中外文化互鉴,加深了解和友谊。

  受政府委托,协调管理我国同外国建立和发展友好城市关系的工作,推动中外地方和城市的交流与合作。作为世界城市和地方政府联合组织的成员,代表中国地方政府参与国际合作。

  作为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具有全面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广泛参与联合国的事务,积极参加其他国际非政府组织的交流活动,有效传递中国的信息。

  发展中外民间友好力量,建立对不同地区和国家的友协团体,联系各国对华友好组织、社会团体和人士,向为民间友好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人士,分别授予“人民友好使者”荣誉称号、“人民友谊贡献奖”、中外两国友好使者荣誉称号和中外两国友好贡献奖。

  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人类共同安全的事业,声援各国人民争取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维护主权和安全的正义斗争。

  开展其它有关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友好合作的工作。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是一九五四年五月三日由十个全国性的社会团体联合发起成立的。最初称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一九六六年改称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友好协会,一九六九年起改称现名。会址设在北京。在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部分市、区、县设有地方对外友好协会。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全国理事会会议,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并组成常务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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