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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制定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时间:20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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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3年时间,到2018年,实现8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建设标准,使县、乡、村三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诊断能力、疾病治疗能力、疾病康复护理能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全面提升,为中医药在有效破解“看病远、看病贵、看病难”的突出问题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计划》要求,一是各地要将康复医疗机构纳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建设规划,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二级综合医院有计划、按步骤转型为以康复医疗服务为主的综合医院或康复护理机构。医疗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充分发挥在康复护理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加强与老年病院、慢性病院和护理院等延续性医疗机构的分工合作,提供康复护理服务。到2018年,县级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实现全覆盖。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康复医院。
二是优化康复护理专业设置,健全康复护理人才激励机制,完善康复护理规范化管理制度,强化康复护理人才培训,提高康复护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按照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配齐配强护理人员,到2018年,100%的县级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与护理人员比例达到1:0.6,实际开放床位数与病区护士比例达到1:0.4。充分发挥中医药康复护理优势,大力推广中医康复适宜技术,建立集医疗、康复、养生保健于一体的全链条发展模式,开展中医特色服务、训练指导、知识普及、康复护理、辅具服务等康复服务,提高中医康复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到2018年,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室实现全覆盖,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比例大幅提升。
三是每年招收一定数量的中医学本科(专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后到乡镇卫生院服务6年。到2018年实现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
四是以特色科室建设为切入点和突破口,重点针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治疗的中西医特色技术、急诊急救、产科、儿科、慢性病康复护理,培育和扶植一批适合基层需求的特色服务项目。
五是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护理病床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置安宁疗护、老年养护病床。加强康复护理人员培训,提升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长期慢性病的康复护理水平。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推广针灸、推拿、拔罐、中医熏蒸等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在康复和“治未病”中的优势和作用。
六是到2018年,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得到全面提升;实现95%的村医达到中专以上学历;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切实解决村医养老保险和职业风险防范问题。每年遴选300名优秀村医到省、市、县三级医院进修学习,提高疾病初步诊查、常见病多发病基本诊疗、康复指导及护理服务能力。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康复室。建成基本诊疗、公共卫生、健康档案等管理服务为一体的信息系统。全面落实村卫生室承担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慢性病随访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
《计划》还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工作,按照省级统筹、市(州)负总责,县(区)抓落实的工作体制,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纳入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重点目标任务,逐级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责任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县级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统筹做好资金安排、项目落地、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切实将职能职责落实到位。调整完善新农合保障目录,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县级与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支持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向下转诊慢性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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